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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文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 需人户一致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闽南网漳州微信公众号  

  今日,记者从龙文区教育局获悉,龙文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教育环境,让龙文区人民群众乐享宜居宜学的良好氛围,现结合龙文区实际,就做好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招生时间:

  招生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2日

  补登记时间:2020年8月1日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年度招生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提前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对招生政策解疑,并对申请入学的新生名单及转学插班生的资料逐一进行摸底核查、分类造册、资格确认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科学。

 

  (三)各校在6月1日前,应将本校施教区范围、办学容量、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内容在校门口对外公开。

 

  (四)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要指定专人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尽快给予明确答复。遇到疑难问题,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认真协调解决。

  (五)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暂住)情况信息须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学生、择校生。

  二、相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

  (二)招生条件

  1.原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招生。即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2.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

  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小学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除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即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此住宅房产)进行招生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明,②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②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备注:“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父母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的小学就读”由学校组织调查后提供一份“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3.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父(母)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2)在龙文区居住(暂住)且已经办理本施教区内居住证或暂住登记一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之前办理);(3)在龙文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符合上述条件的,根据就近原则,持上述证照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程序

  1.申请登记。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类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内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根据学校的《招生简章》的要求),即:户籍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2.审核确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做逐一调查、摸底、审核、确认。

  3.进行公示。一年级新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审批通过后,须公示三天,无异议的,方可组织新生注册报名。

  4.材料整理。各校要有专人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三、其它要求

  (一)新生注册后,各校必须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根据学生户籍姓名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批,方可建立学籍。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在校生数建立学籍,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区教育局将把学籍管理工作检查作为常规制度来抓,规范学籍管理。

  (二)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小学都应接受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三)应做好接收本施教区内符合转学条件的插班生,按规定及时给予办理转学手续。

  (四)本施教区内人户分离的对象,应回到户籍所属施教区学校就读,原施教区所属学校不能借故拒收。

  四、施教区划分

  (一)龙师附小龙文分校

  九龙大道以东,龙江中路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户籍在后坂社区(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就读二实小浦东校区)、碧湖社区、下洲社区符合入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后坂社区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碧湖社区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下洲社区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碧湖街道土白社区安置在龙文花园、店上社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万达广场、融信澜园、东升花园、融都新界、建发碧湖壹号、建发碧湖双玺、建发碧湖玺院、恒大御景半岛、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碧湖印象、碧湖天骄、国贸天成、建发央著。

  4.由于学校二期建设2020秋季尚未完工,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将启动摇号程序,摇中的学生在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就读,未摇中的学生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就读,待学校二期工程建成后给未摇中的学生提供一次选择机会,决定留在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或回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就读。(摇号方案学校另行通知)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6.由于学位已满,本校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就读。

  (二)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水仙大街以北。

  1.户籍在原土白(店上社、安置在龙文花园的适龄儿童除外)、田丰、步文3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原长福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后坂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桂溪花园、荣昌花园、永大星城、悦华星座、天利仁和、锦绣一方、长福裕景、ME时代、南昌花园、同辉嘉园、书香世家、明欣大厦、城央金座、怡秀园、信隆大厦(钻石公馆)、联丰浩苑、浦东批发市场、绿佳源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龙江分校,详见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6.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三)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龙文南路以西,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南。

  1.户籍在石仓、圳头的2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天亭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荣昌东方广场、龙江小区、公园美学、鸿达嘉园、明发广场、福隆城、华艺世纪佳源、中海·上湾、雍禧澜湾、保利世贸璀璨滨江、台商会馆(仕政随园)、联发君领首府。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龙江分校,详见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四)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

  景山公园以西,石仓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北环城路以南。

  1.户籍在东屿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户籍在景山社区、毅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福隆城、悦珑庄、钱隆樽品、毅达阳光、莘园小区、卓越小区、瑞景城、钱隆公馆。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龙江分校,详见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五)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

  1.龙江北路以东,石仓北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漳华东路以南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国贸润园、港城御龙湾、夏商.香榭花都、东裕花园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市二实小、迎宾分校、景山分校、龙江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尊重政策历史延续性,根据自愿原则,迎宾大道以北的铺下社的适龄儿童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5.龙江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龙文北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都在朝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夏商.香榭花都、中粱首府壹号、世茂城品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朝阳中心辖区小学,详见朝阳中心辖区小学招生简章。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不接收插班生,插班生由学校统一审核登记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相应学校就读。

  (七)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龙文北路以东,龙祥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开坑(斑鸠坑)、后坑、坑尾、檀林、梧桥、塘边、牛路(御露社区)7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檀香社区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蓝湾国际、香槟左岸、龙祥花园、宏景花园、融信·未来城、檀香公寓、华港豪庭、上层55(荔枝园小区)、云景里、蓝山丽景、阳光美地。

  3.暂住在以上所列7个自然村及檀香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八)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文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北,龙祥北路以西;及(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祥北路以东,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好坑、新社、方厝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丽景社区、阳光社区内三个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翼特·丽景城、蓝山丽景、阳光美地。

  3.暂住在以上所列3个自然村、阳光社区、丽景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市二实小景山分校和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九)蓝田中心小学

  1.蓝田社区和梧店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威山新村、盛世水仙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鸿浦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蔡坂小学

  1.蔡坂社区蔡坂、柯坑、沈厝三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一)坂上中心小学

  1.坂上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夏商.香榭花都、融信壹号府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夏商.香榭花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及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二)郭坑中心小学

  1.户籍在郭坑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三)朝阳中心小学

  1.朝阳街道流岗村、石井村、书厅村、西洋村、桥头村、恒坑村、打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龙文实小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四)科坑小学

  1.科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龙文实小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五)春蕾小学

  1.漳滨社区、石洲社区和新石洲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龙文实小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六)西坑小学

  1.西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七)鸿浦小学

  龙文南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南,东环城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鸿浦豪园、中骏蓝湾、一品江山、196地质大队的适龄儿童。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湘桥、小港两个社区及英桥、下尾、东墩、后吉四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8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蓝田中心小学,详见蓝田中心小学的招生简章。

  4.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和景山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十八)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

  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南,龙文南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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