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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攻略:这样的补充协议到底该不该签?

发布时间:2014-03-28  来源:闽南房产网  

 

  闽南房产网讯 最近,因银行放款时间延长而造成的买房问题困扰着不少购房者。“买房交了首付,签正式合同发现开发商把因银行按揭政策无法获贷的违约责任列入了补充协议,这样的合同我该签吗?”最近,市民罗小姐来电咨询的问题颇具典型性。

  首付交了18万

  签购房合同

  被补充协议惊呆

  最近,罗小姐为弟弟的买房问题操了不少心。据说,罗小姐的弟弟在泉州看中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要求他们先交首付款再签正式买房合同。急于想买房的他们,按开发商的要求将首付款18万元打入了指定的账号,并收到了收据及发票。可是,最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他们傻眼了。“在正式合同中有个补充协议,协议对付款问题进行了很苛刻的约定。”罗小姐谈道。

  记者从罗小姐发来的补充协议中看到,在第四条规定中提出“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金额、按揭年限及利率等以按揭银行最后审批为准。若因买受人原因或按揭银行的按揭政策造成按揭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按揭金额,则买受人必须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余额或批准的按揭金额与购房合同约定的按揭金额的差额,否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逾期天数在30日(含30日)以内的,买受人应按购房款余额或差额款日0.04%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如出卖人选择解除购房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办理购房合同解除相关手续,同时买受人应按商品房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选择不解除购房合同,则购房合同继续履行,同时自逾期之日,买受人应按购房款余额或差额款日0.08%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小罗算了一笔账,这套房子的总价为60万元,需向银行贷款42万元。如果在贷款过程中,真的无法获批贷款,根据开发商的约定,逾期30天内,每天都要支付168元的违约金,这之后的违约金就更高了。

 

  买房交易过程中

  签合同需谨慎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一些购房者重新翻阅自己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多会发现合同内有这样一个条款。只是,由于签合同时比较随意,因此都没去留意。

  不过,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在买房交易过程中,大部分卖方只会追究因买房人自身原因而引起的贷款无法获批责任。记者走访泉州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目前因为银行的按揭政策而导致的买房纠纷并不多。诚毅房产总经理叶茂告诉记者,在买房交易中,通常只有遇到买房人因个人征信、故意隐瞒名下房产套数等个人问题而影响按揭办理的情况,卖方才会追究买房人的违约责任。

  不少卖房人告诉记者,制定这样的条款,是为了降低卖房的风险,因为按揭贷款无法按时到位,卖方的压力最大。最近,本来为了急于还钱要脱手名下房产的林先生,就因为按揭贷款问题遇到困扰。由于银行的按揭贷款一直没放下来,导致他一直拿不到钱还款,天天被债主催讨。可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又不可归责于房产中介及买方,让他分外焦急。林先生表示疑惑:“如果当初在卖房时对资金到位时间进行约定,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就可以让买房人一次性付款。”

  而对于卖方做出这样的约定,买方感到难以理解。“作为买方,如果是因为我们个人的原因导致房贷无法获批或额度改变,那我们也认了,可是银行按揭政策的变动也要我们买单,这就太不合理了。”面对卖方将银行政策导致的房贷问题归责于买方,不少购房者感到不合理。罗小姐告诉记者,作为工薪族大部分都是用银行按揭贷款来买房,这在买房前,买卖双方都是了解的事实。如果因为银行房贷收紧等原因无法获批贷款,一时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支付,这分明是强人所难。

 

  按揭政策变动

  买房人是否该买单

  卖方将银行贷款政策导致的贷款问题归责于买方,这是否合理?对此,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良妹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银行政策导致无法贷款属不可归责于买方原因的事由,因此,这样的条款对买房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买房人可以拒绝签订这样的合同。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卖方拟定的格式合同,如果其中的条款免除卖方的责任加重买方义务的,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上述读者罗小姐所遇到的补充协议可在后期的法律诉讼中以违背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等为由进行推翻。

  不过,许良妹表示,对于买房人而言,为了避免后期出现法律纠纷,尽量在合同签订前,跟卖方进行协商,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之后再签约。像上述读者罗小姐所遇到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解决。一种方式是跟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另一种方式是拒绝签订合同,要求开发商退回预付款。

  许良妹提醒买房人,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比如个人征信记录不良、故意隐瞒名下房产套数等原因导致房贷受影响,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房人在买房前,需注意了解清楚自己的征信记录、名下房产套数等情况,以保证自己的个人资质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本网记者 林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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