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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落实提取公积金政策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发布时间:2015-02-12  来源:新华网  

  随着自贸区的设立,福州外来人口不断增加,高昂的房价让很多务工人员望而却步,租房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对于低收入的租房者来说,如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可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

 

  昨日,新华房产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获悉,根据三部委出台的新政,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此次通知的出台在明确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规范及租房提取额度,并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同。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该通知对租房提取额度也首次进行了分类明确——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提取条件简化,无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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