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审议通过《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促进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要在认真落实2016年福建省出台的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两份《措施》在用地保障、医养结合、运营模式、补助政策、准入门槛等五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明确经济型养老机构用地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签约合作;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入住医保定点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中符合要求的,床位费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按标结算;今年起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护理补贴。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实现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启动电子证照工作的省份,已建成覆盖省市两级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累计生成552万张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证照共享次数达1043万次。《办法》明确,电子证照生成遵循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的原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有条件通过互联网受理的事项,不再要求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材料;凡可通过证照平台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