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阳街道的拆迁安置户,目前安置房正在交房,需缴交住宅补差额,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交该部分费用?”前日(13日)下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市管理部主任张晓光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
“你反映的情况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许先生的情况,张晓光补充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缴交安置房的补差额,而且只有扩购部分才能使用,而车库、店面、装修等都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适用范围。“要补差价的职工可以凭借拆迁协议、补偿协议、财务结算书、缴款通知书、相关身份证明到晋江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账户余额提取手续。”
记者了解到,4月10日开始,晋江执行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旧政策之间有什么变化?“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当首付的政策。”张晓光告诉记者,去年5月1日开始,对于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的首付款,截至今年4月9日,大概11个月时间,总共有1652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当首付,金额大概为1.7亿元。
“还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准入的时间条件、贷款间隔期限。”据介绍,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40万元;职工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据悉,截至今年5月31日,晋江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单位数是2407人,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是105447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是26.7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是46.34亿元;今年1月份到5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是3.82亿元,提取金额(包括逐月还贷提取)是2.62亿元,发放的贷款总共是1884笔,金额是8.94亿元。整个晋江的住房公积金购贷使用率达到了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