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榕自然让[2020]3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6日至4月1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 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4月13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11: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付款期限:分二期付款,第一期(50%)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50%)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60日内支付,若盖板建设延后,延期至盖板建成并具备移交条件后10日内支付。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391000062
(2)账号:100055139940010003000004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391080226
(3)账号:1402028129600052597-00000000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391051104
(4)跨境人民币账户(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专用)
账号:4169788712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SWIFTCODE:BKCHCNBJ73E
或大额人行支付行号:104391010002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1)境内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4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2)境外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378
SWIFTCODE:BKCHCNBJ73E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须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三方签订托管结算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二)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宗地须配建3万平方米社会租赁住房(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A靠横三路南侧区域),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的户型配比、套数等要求,由竞得人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签订回购协议。该宗地须回购商业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10500元/平方米回购,并与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回购协议。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四)交地时间: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五)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
(六)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宗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七)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快递服务用房、垃圾集散间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配建的幼儿园、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指定单位;配建的邮政支局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福州市邮政局。
(八)福州市人民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九)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及签订补充合同。
(十)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项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
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十一)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回购协议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83371665、 83317376、83309368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591—87580521、83327434
网址:http://gtzyj.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