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主申请人须在我市城区稳定就业。但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申请人工资收入出现“断档”。记者昨天获悉,针对该问题,市房管局日前出台了办理意见。
今年春节以来,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单位出现了少则两个月、多则四个月以上停业甚至倒闭的情况,有的单位停发工资。这导致部分申请人工资收入出现“断档”,在是否具备“稳定就业”的申请条件方面存疑。为此,相关部门经研究,明确了办理意见。
对于已经在我市城区复工但今年2月份至5月份工资及养老等社会保险出现“断档”的申请人,应准予其申请,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保障资格。
在收入认定方面,为尽可能反映此类申请人员常态下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其申请前12个月内有发放工资月份的月平均收入金额乘以12(个月)为准。申请人须按规定如实申报工资发放月份的收入信息。相关部门在初审、复审阶段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判定相关人员的收入情况。(记者 毛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