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五城区推行商品房开发项目“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昨日出台。这是我市便民利企的新举措,为提出申请的群众和开发企业在交房、交地的时点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告别至少8个工作日的时间差。
该举措的推行使五城区(不含长乐)在全省率先实现交房(地)即发证,其中交地即发证为全省首创。
交房即发证马上办落户
以往,市民申领不动产权证书要按照商品房竣工验收、不动产测绘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顺序办理,耗时较久。
“交房即发证”即五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购房人产权与住权同步,解决了原来消防验收、不动产测绘、规划核实、首次登记等串联办理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
购房人现场领证后,可以马上办理子女落户、入学,房屋交易、过户、抵押贷款等,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购房群众的“心病”。交地即发证融资大提速
过去,企业申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成申请权籍调查、缴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多个环节,至少需要8个工作日。
“交地即发证”即五城区范围内,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权属无纠纷、原土地权利证书已注销、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在土地交付的当天,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结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发证”缩短了审批周期,节约了企业成本,让企业融资大提速,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部门协同数据共享
新举措的推行,得益于多个部门协同、相关数据共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房(地)即发证”有效推动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中产权登记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发企业要更加重视项目的管理,监管部门验收程序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商品房质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及跨部门数据,通过共享及时获取,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最大限度简化办证材料。新举措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大增。下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继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的服务措施。交房即发证这样做到
① 开发企业在竣工验收前,可自愿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交房即发证”服务。
②不动产测绘、登记提前介入,与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行办理,实现项目取得规划条件核实和消防验收证明时即可办结测绘数据备案手续,项目取得竣工备案,通过规划、建设、土地等验收时即办结项目首次登记。
③开发企业要积极主动为购房群众服务,在测绘数据备案办结后,即向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交房即发证”购房户清单,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涉税相关材料,并在交房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④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税务部门提前审核,充分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减少购房人重复提交材料,做好交房现场发证各项准备工作。
⑤购房人可选择网上缴纳税费,也可自行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缴交税费。
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交房现场向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发证这样做到
在土地出让前,先行开展“多规合一”选址会商,核实地块权属情况,提前解决权属纠纷、原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界址面积等问题。待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印花税等,办结交地手续的当日,即可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福州一手房 去年办证4.95万本
据统计,去年,福州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证书4.95万本,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证书84宗。
新举措不仅涉及这些购房人和开发企业,也会对房屋、土地的落户、过户、抵押贷款等领域产生积极影响,涉及面比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