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近日印发《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方案确定了排查隐患、“百日行动”、分类整治、安全管理4项任务。
排查隐患任务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今年5月31日至8月底,全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
分类整治任务要求各地梳理隐患清单,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省自建房整治任务。
安全管理任务要求严格控制增量,加强日常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发动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