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福州市今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二、家庭住房情况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