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尾区印发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马尾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联合举办宣讲会,吸引50多家企事业单位参加。
据了解,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有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人才公寓三种保障形式。该政策在福州市5种类型保障人才的基础上,增设了第6种类型人才,即2023年1月1日以后马尾区企业引进并自主认定的人才。企业租赁马尾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职工公寓给第6型人才租住使用的,可享受“满三年返还一年”的租赁补贴。另外,马尾将2023年1月1日起引进到区企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租赁补贴提高至每月1000元,最长补贴3年。
此次马尾将按照企业自主申报结合部门推荐的原则,由区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一年。
“此次人才新政增加了企业的自主认定权,企业可以制定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人才评价标准,不仅提高了对人才的吸引力,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池丹表示。
宣讲会上还介绍了马尾区1061套可租售存量房源情况。根据政策,1~6型保障对象如购买马尾区国有存量住房,可按市场评估价的70%购买,其中1~5型保障对象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此次出售的国有存量房源待开展评估后再行发布。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可咨询区人社局,马尾区人才购房补贴兑现可咨询区国有房产中心。(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江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