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带头作用
农村的宅基地如何进行有偿使用?怎样建立起一套操作性强的宅基地退出、流转办法?近期,晋江市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为抓手,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及退出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进入试点推进阶段。
记者从晋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日,该部门与试点村内坑镇砌坑村召开了第二次村民事务理事会暨宅基地改革试点业务培训会,深入探讨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宅基地退出流转办法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等具体问题,并拟制定了《内坑镇砌坑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内坑镇砌坑村宅基地退出、流转办法》等指导办法。
“今后,村民事务理事会将据此开展宅基地管理工作。”砌坑村党支部书记尤伟锋介绍,该村已设立宅基地信息管理中心、安装村里高层建筑全景监控,防止违建。此外,村里正实施的旧村改造二期,建设农民住宅小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村民事务理事会是晋江为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村级宅基地管理模式而设立的,它将在政府和村民之间形成上下联动作用,让群众在改革中获得红利。”晋江市国土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吕少欣表示,下一步,晋江市将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发挥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带头作用,并不断总结砌坑村等16个试点村经验,为铺开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