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消防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规范提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即日起至8月28日,晋江市集中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在前期全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对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屋(以下简称为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屋,摸清底数,整治和消除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全市群租房消防安全条件。
在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将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疏散条件、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配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平面布置和内部装修、火灾警示和逃生演练等方面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三合一”、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
消防部门将组织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第三方消防专家等按照一定比例对居住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出租屋进行随机抽查,对居住30人以上出租房屋全数进行抽查。
同时,对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由属地镇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工作人员负责督促整改,汇总上报消防救援大队。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由属地镇街、公安派出所汇总报送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参照“三合一”整治办模式,采取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整改。对8月20日后仍未整改的出租屋,镇街组织与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告知书,告知承租人该出租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具备出租条件。同时,由晋江经济报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出租屋进行登报曝光。(记者 黄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