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获悉,《晋江市高等教育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这是晋江首个为高等教育人才量身定制的专项支持政策。
《办法》适用在晋江市域内的高等院校就业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目前,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和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都在适用范围内。人才认定标准共设置七个层次,采用条件确认制进行人才认定,人才认期设置为6年。考虑到各项人才政策的平衡性,此次明确高等教育人才可享受的政策待遇共计20项。
其中,常年在晋江市工作的高等教育人才,可按照第一至第七层次分别给予15000元/月/人、10000元/月/人、8000元/月/人、5000元/月/人、3000元/月/人、1000元/月/人和500元/月/人的人才津贴。
针对短期来晋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工作的高等教育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可享受一次性15000元/人~4000元/人不等的交通补贴。
住房方面,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人才在购置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晋江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
经晋江市申报且成功入选重大专项的,可按比例给予相应人才累计不超过400万元的配套经费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布的专项政策还覆盖了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双亲养老服务优待、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海关便利等各方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泉州市高教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高等教育人才专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造就和吸引一批优秀教育人才,为晋江教育改革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更好助力晋江高质量发展。(记者 李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