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延续后,晋江首批公告的三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涉及安海镇、磁灶镇,总面积28亩。正式出让公告于今日发布。
三个项目中,JG2024—94号、JG2023—12号地块位于磁灶镇坝头村、钱坡村,原本为机砖厂用地,随着时代变迁和产业结构调整,地块荒废闲置。如今,一则入市公告让这两块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成为焦点。根据规划,这里将崛起充满活力的产业园区,成为坝头村、钱坡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书写乡村振兴的崭新篇章。
此外,JG2024—138号地块位于安海镇西门村,临近世纪大道,地理位置优越。此前,苦于没有用地手续,该地块只能用来堆放废铁,土地利用效率极低。得益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该地块将通过入市取得用地手续,进而引进机械配件产业,为这块沉睡的土地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对于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助力乡村振兴、破解空间制约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2月31日试点结束后,我们就持续向上积极争取试点延续。今年7月底,省自然资源厅明确晋江可以继续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后,我们迅速响应,立即梳理入市政策体系,对接摸排入市项目,成熟一宗,实施一宗。”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试点期间,晋江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88宗、面积1019亩,总价款3.5亿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9亿元,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27.1亿元,在福建省9个试点地区中位居前列,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其中1个全国典型案例、2个全省典型案例。
根据上级部署,这次晋江的入市试点延续,政策没有变化。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经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具备开发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可以入市。入市主体为具备所有权身份的农民集体和依法代表行使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业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和其他类型用地按成交总价15%向晋江市财政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商业用地按成交总价30%缴纳,其余部分归村集体所有。
“下一步,我们将紧抓入市试点机遇,进一步靠前服务,加快成果转化,推动项目落地,在保障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王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