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丽景小区1号楼(左一)已交付使用,2、3号楼至今未交付业主
近日,南安市民陈先生等人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5-26531010反映,称他们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购买了南安东方丽景小区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交房。时至今日,房子建好了,开发商却迟迟未做好扫尾工程,交房日期一拖再拖。
“现在买个房子不容易,开发商迟迟没交房,我老家房子都拆了,现在只能租房住。”一名业主表示,很多业主对开发商意见很大。
开发商未按期交房数百户业主没法入住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柳城街道柳东社区的东方丽景小区,小区共有3幢楼房。靠马路边的楼房已经建好并有人入住;后排2、3号楼仍未完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寥寥无几。
“地下停车场还没铺水泥,一楼地砖也没铺设,水电未安装,这些可能要过几个月才能完成。”一名工人告诉记者。
“1号楼属于一期工程,2、3号楼属于二期工程。”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1号楼在几年前就交房了,但二期工程迟迟未收尾,300多户业主无法入住。
陈先生介绍,2015年7月,他买了小区2号楼的一套商品房,面积90多平方米。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交付使用。如今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开发商却一直没有通知入住。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为了让大家尽快签订购房合同,小区销售人员向业主表态会短时间内交房。“有的业主在2014年买房,合同约定2015年10月交房,然而现在已经延期快2年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二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工人正在贴外墙砖。因工作地点靠近东方丽景小区,他经过时偶尔会看下进度,去年年中以来,他发现房子建设进度严重放缓,经常看不到几个工人,“可以说二期工程停工近一年了”。
放心不下的陈先生在去年年底咨询了售楼中心客户经理,对方答复称“因为年底工人回家过春节才会停工,大概在2017年6月就能交房了”。
“我们大部分都是按揭贷款买房,房子能停工,还贷款不能停啊。”业主们很无奈。
按捺不住的业主们多次联系开发商负责人商谈。“每次对方都说快交房了,或是下个月就可以交房了。”陈先生说,业主们希望早点搬进新房,每次都选择了相信,结果却屡次让人失望。
怀疑开发商忽悠业主欲联名起诉索赔
记者在业主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看到,东方丽景小区的建设方为福建省华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文旭。
“房子基本结构完工了,但水、电、配电室等配套设施还没弄好,即使现在搬进去也住不了。”有业主估算了下,这些扫尾工程得花费近千万元。
“现在,开发商又变着花样推诿了。”陈先生说,他们当初一直联系黄文旭,但如今黄文旭反口称自己“是挂名的”,真正的负责人是一个叫黄炳福的人,并给了联系电话。“我们打过去,对方说他在美国,没空。”
到底谁才是负责人?业主们搞不清楚,“我们怀疑就是同一个人,他们是在忽悠我们”。
据业主介绍,目前他们已组建微信群,随时交流最新进展情况,并将联合聘请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开发商,追讨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表态争取8月底交房
昨日,记者来到南安市住建局房管科,反映小区业主的情况。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具体问题应向开发商询问。
根据业主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黄炳福。“之所以会延期交房,是因为配电室原来设计在地下室,但建好之后评估不过关,要重新报批,改到地面上。目前方案已经通过,近期就可以开始动工。”他告诉记者,针对业主反映的水电等问题,目前已经解决,将力争今年8月底完成交房。
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商品房销量不佳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延期交房牵扯到违约金赔付,现实中索赔往往很难成功,更让不少购房者闹心。
对此,福建(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会对延期交房处理作出约定。因此,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关于交付条件、交房时间、产权办理、违约责任等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后应不定时翻阅条款,看合同是否按约履行,以便及时行使权力。
“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可与开发商协调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苏志聪表示。(记者 赖香珠 庄晓丽 李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