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国内房产 > 河北新规: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出租房屋 出租人将被罚

河北新规: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出租房屋 出租人将被罚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8日电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提出将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行信息登记制度,出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都不得向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出租或介绍租赁房屋。

  条例规定,出租人或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报送租赁房屋及其所有居住人的信息。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介绍租赁房屋、未按规定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