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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已签才知租客租期3年

发布时间:2011-04-28  来源:  
  讲述:杨先生
  记录:潇璇

  原先我们一家三口都是租房住,直到今年春节后,眼见租期快满,房东又要涨房租,便下决心买房。当时,我在一家中介看中市区一套两居室,面积98㎡,总价55万。虽然房子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的,比较老旧,但是住在市区出行购物都方便,我对这处房源还是挺满意的。

  我当场就和中介表达了购买意向,请他们和房东联系,见面聊聊。中介答复我说,房东目前没在国内,买卖交易已经授权给一位代理人了,他帮我联系代理人。与此同时,我看见房子还在出租,就问中介“这是怎么租的”?意思是问房子

  租期长短,中介却回了句“一年16800元”。

  当时我正专注看房,加上是首次购房,对很多细节不大懂,所以对于租户的问题没有细究和追问,更没想到隐藏在背后的问题。看房过后没几天,我和房东代理人就在中介签了购房合同,还支付了两万元押金,约定半个月内我凑齐房款就办理过户手续,再拿房产证去办贷款。

  但是,房款还没凑齐,我就听说,出租户签的合同是3年,而目前还不到一年!那就是说,即使我买了这套房子,办好过户手续,也要两年后才能入住?我们家是因为没房住才赶紧买房的,如果有房了仍然得四处租房,那我买房做什么?更生气的是,中介不应该隐瞒出租户租期问题,事后我还知道,房东的代理人也是一家中介,这让人感觉他们俩是合伙隐瞒我的,让我对他们很不信任。

  因为不信任,我不想要这套房子了,但是押金已交,合同也签了,怎么办?这事我找中介交涉过很多次,首付也一直拖着没交,可问题总得解决吧。进退两难中,我找过律师咨询,又经过再三衡量,最终还是打消了违约的念头。而后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跑前跑后找中介交涉、找出租户协调,最后结果是,房东降低一万元房价,我支付1.5万元违约金给房客,房客提前中止租赁合同。

  现在想想整个买房过程,看房和签合同一共才花半个月,而交涉和协调的时间却有一个多月,真是很曲折、很愤慨。至于多花的那5000块钱,就当买个教训吧。(本网记者 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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