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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安置房同小区 泉州海城花苑遭业主质疑

发布时间:2013-03-31  来源:  

  闽南网8月28日讯 曾因网上竞价销售受到热捧的泉州海城花苑小区,最近交房时,遭到不少业主的质疑。

  其中反映最强烈的,是商品房与安置房在同一个小区。“我们每平方米多花了2000多元买房,安置户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也能享受小区的公共资源,对竞价购房的业主很不公平。”业主们要求将商品房与安置房人为隔开。

  对此,投资方泉州市城建国投有限公司表示,根据丰泽区政府的批复,海城花苑本就包括安置区,公司回购了部分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使用。对于业主的不满,投资方已提出解决方案,但业主并不买账。

  目前,泉州市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协调。

  业主不满: 商品房与安置房 为何在同一小区

  李先生,今年3月以643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海城花苑竞拍了一套房子。

  本月初,李先生和其他业主相约到小区一看,发现竞价买来的商品房与旁边的安置房是同一个小区,共用一个大门。李先生质疑,此前销售方在媒体上做广告称,竞拍的商品房是独立小区和独立物业,怎么就变样了?“因安置户前期缴纳的物业费有一定的优惠,如果共用一个物业的话,对竞价购房的业主不公平。”李先生说。

  业主王先生也说,购房合同里写着两个小区的名称“庄任海滨”、“海城花苑”,而且两个小区有明确的界限,可现状却是在同一小区,他认为开发商存在合同欺诈的行为。

  业主们还指出,小区内的绿化等配套,与宣传时所说的“绿地广场植物景观让居民住在公园里——四季常青”、“景观配套一步一景,以人为本”有较大差距。

  另外,还有不少业主反映房子渗水、门窗质量差等质量问题。

  针对上述三大问题,业主们结成联盟,要求开发商除了整改房屋质量问题外,最重要的是要把商品房和安置户隔离开。

  投资方回应:

  地块统一回购

  本就是一个小区

  海城花苑共有7个楼幢,1、2号楼是竞价销售的楼幢,3~7号楼是安置楼幢,确实没有明显隔开。

  投资方泉州市城建国投有限公司李副总介绍,海城花苑小区这一地块招拍挂后,由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开发,后由国投公司全部回购,都属于商品房性质。考虑到安置户的需求,国投公司将其中5幢楼房用于安置,其余两幢用于公开网上竞价销售。

  李副总称,城东片区庄任海滨花苑安置小区,是项目立项名称,海城花苑则是项目建设到一定阶段后,经丰泽区政府正式批复的小区名称,并不矛盾,“合同里,是物业公司考虑到方便管理,这才出现两个名称”。

  李副总说,尽管他们用商品房当作安置房,但在办证方面还存在疑义,考虑到竞价购房者的需求,他们将土地证拆分为二,1、2号楼与幼儿园地块单独办证,而王先生提到的合同里的“界限”,是土地界限,并不是小区界限。

  协商方案:

  物业收支分别管理

  质量问题尽快整改

  至于业主们要求的强制隔离问题,李副总表示,海城花苑是按照一个完整小区来规划建设的,其中部分公共配套设施为整个小区业主共同使用,如阅览室用房、老人活动室、社区医疗室等均集中在2号楼,如果强行将1、2号楼完全隔离出来,3~7号楼的业主就无法享受这些公共资源,对于其他业主并不公平。

  目前,国投公司已提出下述方案:提高绿化隔离带标准,用绿化带将两个地块自然隔开;商品房与安置房的物业费收支分别管理;保安、保洁、维护等管理可按独立固定的岗位进行。另外,业主所说的质量问题,已责令省五建尽快逐层逐套进行细致整改。

  只是,这样的方案并不能让业主满意。李先生认为,一方面,既然是同一小区,为何安置户和竞价区的销售价格每平方米相差2000元左右;另一方面,他们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公共配套设施设在2号楼就是占用了他们的公共区域,安置户并没有缴纳出让金,为何可以享受这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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