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女士很是窝火:被人欠了165万元,欠债人黄某安不仅不还债务,还把自己的两套房子以近乎五折的价格“卖”给他的哥哥。这下,她要拿回欠款比登天还难了。为此,林女士请求法院撤销欠债人转让房屋的行为。历时两年,她先输后赢,终于如愿以偿。
起因
想赚万元利息 165万元本金却拿不回
林女士是鲤城人,找她借钱的黄某安亦是鲤城人。2011年4月29日,黄某安以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她借款2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5%,借款期限为10天,如双方发生纠纷由丰泽区法院审理。10天的时间,有1万多元的利息,林女士也就答应。让她放心的原因还有,黄某安的妻子施某在借据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名确认。他们在泉州市区有两套房子。
然而,10天后,黄某安并未守约还清借款。几经催讨,林女士也只拿回了35万元。担心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她,于2011年6月24日,向丰泽区法院起诉,请求黄某安夫妇偿还借款,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他们两套房产的交易。
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却发现,原本属于黄某安夫妇的房子的所有权已变更到黄某雄的名下。黄某雄是黄某安的亲哥哥。
一个多月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安夫妇分两次还清欠款和利息,如果他们有一期款项未按时支付,林女士有权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生效后,黄某安再次爽约,林女士向丰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怪事
五折卖掉房产 欠债人被起诉
法院受理林女士的执行申请,但执行并无进展——黄某安夫妇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在外人看来,黄某安卖房子给亲哥哥,有转移财产不还钱的嫌疑。
几经调查,林女士了解到黄某安夫妇卖房的价格是每套80万元。这让她觉得匪夷所思,因为按照2011年泉州市区商品房交易市场的价格,黄某安夫妇地处闹市区的两套房产,每套价值约160万元。
“他们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去年3月份,林女士作为原告,将黄某安夫妇告到鲤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黄某安夫妇与第三人黄某雄之间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
黄某安夫妇称,是以每套145万元的价格卖掉房子的,他们与黄某雄在房管部门签订的买卖合同上约定的成交价80万元仅作为计税售价而不是真实出让价。他们因生意需要资金经常向黄某雄借款,后将房屋出售给他抵销部分债务,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林女士利益的情形。
黄某雄也称,他是以每套145万元的价格购得房产的,写80万元交易价,是为了避税。他还认为,他以合理的价格买房产,依法缴纳转让契税,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实际占有使用了该房产,系善意取得的第三人。
法院根据林女士的申请,依法委托房地产估价公司对涉案的其中一套房屋于2011年6月交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认为,该房屋于201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格为1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