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7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8.3%,领跑全国,广州、深圳、上海紧随其后。
目前主管部门所能想到的办法,仍然是行政限价。不过,换了一种方式。8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土地储备项目B地块、C地块二类居住、公建混合住宅、托幼、环保设施用地开始竞价。按照要求,此次出让,除需配建51500平方米建筑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外,其余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22000元/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内,单套商品住房总价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在土地出让环节,直接将未来的商品房售价写入出让合同,是北京市推进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政策的新尝试。此举意在解决既买不起高价商品房又没有资格购买保障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它显然不同于属于保障房范畴的限价房,但“夹心层”群体的界定,北京市有关部门尚未公布。
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张磊认为,通过限房价倒逼限地价,既能控制房价涨幅,又能抑制土地出让溢价,这种做法要优于单纯限房价,可谓一举两得。希望对“夹心层”的定义能宽泛一些,具有一定纳税年限的人群都应有资格购买这类商品房。
张磊提出,土地出让限房价的做法,值得全国所有一线城市以及房价涨幅较快的二线城市借鉴。它将令开发商在竞争土地时不得不理性克制,但又最大限度保护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来源。限定房价的做法,则使“夹心层”人群也有了买得起房的希望。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暂时未能出台的时期,这种做法能够起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
不过,张磊等业内人士也提醒,由于政府限定了最后的销售价格,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在建材、设备等方面偷工减料,设计、配套也可能能省则省。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包括对预售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