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83”改革方案,社会上不同人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待推进
到期不批复视为同意是通过倒逼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可以有效防止一些政府机构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如果将来一些项目没有审批也做了,说明政府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建立廉洁年金制度主要为防治腐败,类似企业采取的绩效奖励,对达到条件的人给予奖励,同时可以弥补公务员工资偏低的问题,但具体效果怎样还有待观察。
“一个成熟的市场本就应该不需要审批,由企业自身来承担投资或经营风险,政府更多的是提供良好的环境,企业上马项目后只需要向政府备案就行,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政府未来应该把审批改为备案,这才能适应市场发展”。
力度不足、时间表未定
这一改革方案触及几乎所有的垄断领域,但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上力度不够,且缺乏明晰的时间表。如石油改革仅涉及“放宽非常规油气资源”,对于三桶油垄断的常规油气资源却只字未提;铁路改革仅提出借鉴国际上“网运分离”、“区域竞争”、“干线公司+平行线竞争”等运营模式,并未明确我国铁路打破铁总垄断的方式。
“一些改革的方向是非常好的,比如提出铁路监管部门应制定并实施通路权开放等相关规则、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等等,但都没有具体的时间表,这对于市场来讲现实意义不大。”
土地供需矛盾缺少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改革,尤其是较为核心的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等政策实施起来比较困难。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预测,方案中土改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入市内容起码需要十几二十年才能行得通。“农村集体用地入市需要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进行,而且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收地成本也非常高,就算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变成市场上所需的住宅用地等,应从城市周边地区、符合城市规划地区的土地着手做起。”陈宝存称。
设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仅一笔带过
专家认为,如何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在方案中没有过多涉及,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方案中只是简单地一句带过“要设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设立的方式方法包括时间点都没有明确提出。而包括市场一直关心的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方案中也提出要以并购重组方式处置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金融机构。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未明
在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看来,这些改革措施并未涉及到控制财政收入在GDP中比重这一重要问题,这与当前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不相吻合。
“从改革方向来看,无论是财权还是事权,都在向中央倾斜。”张文春表示,边防、海域等六大领域的事权划到中央,财权也肯定会流向中央,“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也是由中央主导,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只剩下短期内难以成气候的房产税和占总税收不到1%的消费税,地方政府的财政权显然是被削弱了。
利益分配需明确
陈及指出,国有资产享受政策优惠,应该具有公共、社会服务性质,方案对国有资产职能重新界定,明确了不同领域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是公共服务性的,就不要去追逐高回报,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政府就应该给予足够财政补贴,这样有利于发挥国有资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参照新加坡淡马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设置运营基金,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和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作用,是通过现代手段来充分利用国有资产,值得肯定。
专家认为,虽然方案对国资职能解决、国资投资基金等提议具有进一步意义,但是对于国有资产改革最关键的分配问题仍没过多提及,如何分配好国家、企业员工、股民的利益关系到改革成败。国有资产占有大量资源,获取了很多利润,但在国家、民众的贡献方面还有待加强,国资改革应该更多地让利于民。
执行细则亟待真正落地
不论是创新还是绿色发展,业内都表示亟须落地细则配合改革共同实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外贸战略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张莉举例表示,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在创新方面投入,并于五年、十年后给予鼓励资金,以此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最终弥补外贸竞争劣势。
而针对经济绿色发展方面,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这些市场化的宏观方向一直被频繁提出,但一直缺乏从执行方面考虑市场化的手段,比如虽然我国提出排污权交易已有时日,但对于该交易的总量控制一直不能有效安排,统计数据也存不少疑问。另外,环境成本内部化多年来在我国没有实施先例,可能会受到企业较大阻力,除监督外还需要为企业提供调整动力,促进它们自觉转型。
风险防御机制待强化
“这是中国加快与国际贸易规则衔接的体现,”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虽然处于基础阶段的负面清单还相对较长,但这无疑增加了贸易投资环境自由度。并且,由于日韩国家整体科技水准比较高,中国外贸以此为转型升级向导,建立相关自贸区,将有利于由之前的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升级,从而增强高附加值出口竞争力。
张莉认为,方案依旧没有摆脱传统改革思路,未明确外贸投资方面的基本理念,即对外开放的目的和目标等。也没有提出产生具有以点带面效应的改革切入点,突破性不大。更为重要的是,方案中没有涉及建立有效风险防御机制,而这对于解决我国当前外向型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国际贸易保护壁垒、摩擦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