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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房旺季 开发商承诺无法兑现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闽南房产网  

  进入交房旺季,关于交房问题引发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最近,不少网友向记者倾诉交房遭遇的“苦水”。其中,开发商承诺无法兑现,成为困扰众多购房者的问题。交房时,“承诺的园林变成稀稀拉拉的小树”、“承诺的入户花园变成了‘空中楼阁’”、“承诺可以打通成复式楼却无法实现”……面对开发商交房时候无法兑现的买房承诺,该怎么办?

 

  入户花园成了“空中楼阁”

  最近,方先生为之前买的房子的事很头疼。临近交房了,到项目一看才发现,开发商原先承诺的园林就稀稀拉拉的几棵小树,品牌电梯成了普通烤漆电梯随时可能生锈,隔音玻璃成立普通玻璃。最让方先生受不了的是,两户人家的入户门打开后还能门碰门,开门的一方如果不事先留个心,后脑勺可能就得遭殃……

  泉州的林女士曾经以为自己买了房还意外获得了一个入户花园,可是,最后到办产权时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推脱。林女士在买房时,销售人员称买这套房子会赠送入户花园,可是,到了办理产权证时,林女士才发现,这入户花园不是赠送的。开发商称,项目的销售是由他人代理,销售人员对林女士做出赠送入户花园的承诺是销售人员的过错,开发商拒绝对这样的承诺负责。这让林女士感到相当气愤。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在买房过程中,面对卖方的承诺要注意保留证据。像方先生、林女士这样,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做出过上述承诺,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可以收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的宣传广告、宣传手册,甚至是销售人员推介时的录音等,如果有体现开发商作出过赠送入户花园的承诺,都可作为维权的依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很难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两套打通承诺最后成了泡影

  泉州市民王先生在泉州一项目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在购买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买后,可以将两套商品房打通改成复式楼房。但是,到了开始申请装修时,却被物业公司业以“公司明文规定”告知不能改成复式楼房。王先生多次跟开发商、销售代理商及物业反映都得不到解决。

  福建泓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蔡栋梁表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等,这些都是被国家相关部分禁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将两套商品房打通成复式楼,这已经是在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会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开发商做出这类违规的承诺,是难以兑现的,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要先进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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