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上一个好的学校,“学区房”一直是家长们热衷的选择。一些新建楼盘在建设项目的同时,在小区内或小区附近引进名校,用购房入学资格吸引购房者。
然而,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一些以学位为卖点的新盘,实际上并非“十拿九稳”。购房者买到的学区房,有可能只是“傍名校”,却不能真正上名校,遭遇“放空炮”的尴尬情形。作为购房者,如何才能真正买到“学区房”?如何避开风险,未雨绸缪,做到防患于未然?一起来看看行业人士支的招吧!
教育局支招:
弄清楚招生范围和入读条件
海都记者走访鲤城、丰泽、洛江三区教育局获悉,购房者买房前,一定要了解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入读条件,是只要户口在小区就能入读,还是要满足当地教育局的划区规定,或者是优先入读。
教育部门提醒道,不同区域在招生入学方面的要求也各不相同,某些区域要求房产证、户籍,实际居住在学区内以及居住有一定年限才能就近入学,所以家长在购买“学区房”时最好也能到对应教育局了解当地政策,注意所购买的学区房是否属于学校的招生范围等。比如洛江区教育局进行划片招生,要求的招生对象需要有户籍、房产证和居住证明。其中,户籍要求就读当年3月1日之前迁进来,房产证的户名要与适龄儿童是直系关系,居住要实际居住,不能租给别人,而且要求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而鲤城区与丰泽区的教育局的招生原则,大前提是一定要入住,但没有年限之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后,他们会入户调查,一旦发现没有实际居住,则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就读名额。
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说,这些招生政策、计划每年都会提前在媒体、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建议购房者去留心关注,按图索骥做到心中有数。
律师支招:
将开发商的承诺纳入合同最稳妥
涉及学区房纠纷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发商在销售时宣称自己的楼盘是学区房,但购房者购买后却发现没有被划入学区,这样开发商属于“广告欺诈”;另一类是购买二手学区房时,与房东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因户口问题导致买方子女无法享受学区。
福建省贤泰律师事务所胡长鸿律师认为,判定开发商是否违约,主要得看合同中有没关于学区房的条款,鉴于目前的房产买卖格式合同并不会注明这些内容,因此业主维权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如果楼盘的宣传资料中明确写有“入读××小学”等内容,最终又无法兑现,那么业主可以以广告欺诈为由提起诉讼,并应注意保存好当时的宣传资料作为证据。当然,倘若开发商所宣传的学区,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而没有实施,不属于欺诈行为。
胡长鸿建议,家长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将合同的相关条款看清楚,这样才能避免后期出现纠纷。而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业主在购房时,记得把开发商承诺进名校的事项纳入合同条款中。一旦业主发现实际情况和开发商当时的宣传不符的话,可以根据购房时的合同,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购买学区房之前,要了解清楚两点。一是应先到当地教育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学区房是由政府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有些房可能上一年有学位,但在下一年则会因为政府的规划而失去学位。购房时一定要看清楚,免得买房后发觉“上当”;二是对开发商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关注楼盘的教育配套是否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同时交付使用,对只宣传教育配套但没有真正施工建设及签约引进的项目,需格外注意。
业界支招:
注意两大风险一个误区
海都记者走访市场,采访多名业界人士得知,购买学区房有两大风险和一个误区,值得购房者警醒。
其中,两大风险主要是政策和房产证的办理。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户口迁入年限和取得房产证年限的变动,意思是学校的主管部门经常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改变年限。比如,在购房时规定落户一年就能就近入学,而等你快入学时又可能变成了两年。还有另一种情况,买房时在学校规划地段内,准备入学时有可能被划出地段。
此外,购买一手“学区房”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房产证的办理。例如,在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的开发商承诺入住后一年,即可颁发房产证,但实际情况是颁发房产证的时间,被一拖再拖,迟迟办不下来,导致业主子女无法入学。
还有一个误区是,以为“就近原则”离得近就可以入学,有些楼盘就在学校旁边,可学区并不对口,楼盘并不属于学校服务区域内,容易受开发商的误导,最后影响子女教育,要仔细确认名校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