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泉鲤政[2016]14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房展的补充通知》获悉,鲤城区购房补贴将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此外,商业、办公也将享受补贴政策。
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内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五年内且目前在鲤城辖区内服务的,购房鲤城辖区内首套商品房,区财政按照学士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另外,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个人首次购买鲤城辖区内的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单价高于15000元/平方米(含15000元/平方米)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单价低于15000元/平方米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详情请参照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