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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吉源花苑因水管漏水欠费7万元 店主们拒缴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闽南网  

  闽南网12月30日讯 泉州洛江区吉源花苑二期,沿街24家店面的店主有点郁闷,因为欠了7万天价水费,被自来水公司停水,一周靠买桶装水度日。近几个月,小区商业总水表后的水管漏水,欠下的7万元的水费要摊到各家店,公摊水费最高达每吨105.95元,店主们则拒缴这笔水费。

  昨天,吉源花苑业委会负责人称,因为历史问题,吉源花苑二期一直没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商业总水表后的水管漏水,水损一直没缴交,几次催缴无果后,自来水公司就停水。业委会也找过业主,绝大部分业主都同意一户一表改造,但因为资金问题一直未能实行。

 

  店主:公摊水费最高达到每吨105.95元

 

  “很难受,也没接到停水通知。”高女士是一家茶叶店的老板,她每天都要跑回家洗完澡再回店里。海都记者走了多家店面,发现每家店面的情况跟高女士的相差无几。

  “物业知道水管漏水的事后,在交水费时就将漏水的那部分费用分摊到各家店面。”庄先生是一家木业商行的老板,他跟海都记者算了一笔账,漏水第一个月是7月份,当月他们店里用水是18吨,按原来每吨4.15元的费用,他要缴75元水费,水管破裂分摊部分水费每吨按19.72元计算,那他就要多缴355元水费,总共就要缴430元水费。“物业会将分摊的收费情况列成表,然后发给各店主。”庄先生称,此后几个月,他们每月要分摊的费用越来越高,到10月,分摊的水费每吨达到了105.95元,而他就要多缴1483.3元。

 

  业委会:未一户一表改造 已代缴一个月水损

 

  “二期没有水改,只有两个总表,一个是商业的,一个是住户的。”昨天,小区业委会主任向记者称,在吉源花苑二期建成后,开发商另外请了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二期,而一期由原来的物业公司厦门仁警物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管理。

  “当初开发商只申请了两个水表,二期200多户住户用的都是同一个总水表。”业委会许副主任表示,虽然二期每家店面里都有自己的水表,但在自来水公司并有记录,“收水费是按总水表收取的。”2004年末到2005年年初,吉源花苑开始进行水改造,当时一期的物业先去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后来二期的物业也去申请,“但是同一个小区不能有两家物业,最后只有一期进行了水改”。2005年4、5月份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一期完成了一户一表改造,但二期却没能改造,后来二期的物业也被换成跟一期同一家。

  庄主任表示,物业代缴了今年7月的水损1万多元,此后欠下了8月至11月的水费69427元。“这笔费用最终可能还是要由业主们出。”要彻底解决问题,还是得进行水表改造,“目前绝大部分业主都同意。”本月21日,在洛江住建局牵头下,开发商、业委会就曾有过一些协商,但是最终因资金问题没能达成。

 

  水司:补缴所欠水费 就恢复供水

 

  昨天,泉州自来水有限公司洛江供水分公司郑经理称,8月份时,工作人员发现吉源花苑二期商业用水的水费超出较多,怀疑是否有漏水情况,于是就跟物业沟通。由于这属于表后水损,且一直没得到解决,催缴无果后,在8日贴了提示,要求在16日前缴清所欠水费及违约金,预期未缴清将在19日给予暂停供水,但到截止日期,他们仍未收到水费,便在12月23日暂停供水。

  郑经理证实,小区业委会已提供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他们也制定了水表改造方案。对于该小区停水问题,他表示只要把欠的水费先补上,就会尽快给予供水。

  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就是表后漏水,水表才会走,这需要业主自行承担,他们曾催告多次,但业主都没有及时来缴费。由于店面是学生租下后装修的,张先生表示,将与租户协商处理此事。(海都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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