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区划房地产库存有关政策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停止执行部分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也调整了商业用房财政补贴政策,将之前的1.5%补贴上调至3%,该政策一出台,不少商业地产开发商纷纷表示“商业地产的春天来了”。
据悉,自3月1日起,晋江市停止执行个人购买新建住宅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但对于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购房财政补贴的期限则加以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补贴金额及申请流程不变,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仍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而在这一份通知里,最值得关注的是,晋江市在停止执行购买新建住宅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却加大了对购买商业用房的财政补贴。据悉,此前个人首次购买商业营业用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而根据调整,至2017年6月30日之前,自然人或法人购买商业营业用房都可以享受购房总额3%的财政补贴,上调了1.5%,补贴总额则不超过6万元。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办公用房的财政补贴也从原先的1.5%上调至4.5%,补贴总额不得超过9万元。
据统计,自晋江市发布第一项购房补贴以来,目前已有超过6500户市民获得了财政补贴。(记者 谢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