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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小区绿地被挖拟改建停车场 居民反应不一

发布时间:2017-07-12  来源:泉州晚报  

  事发中心市区东霞新村 社区回应:将改建成停车场,50%以上业主已同意 住建部门表示: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才合规

  

  有些道路也被挖开

  

东霞新村部分绿地被挖将建停车场,小区居民对此反应不一

 

  核心提示

 

  “居委会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将我们楼下仅有的一点绿化带挖了,准备建停车场。”近日,中心市区东霞新村的居民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前日上午记者走访现场发现,个别楼栋之间的绿化带确实被挖除。对此,东淮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征得50%以上业主同意。

 

  现场 小区绿化带被挖 居民曾出面阻止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东霞新村。在20栋与21栋之间,记者看到除了几棵树之外,其他的绿化带已经不见,现场堆积着不少水泥块,几名工人正在忙碌。记者上前询问,工人表示他们正在挖天然气管道。记者走访发现,26栋与27栋之间的绿化带也已经不见,只剩下一片平整过的土地。27栋与28栋之间也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地,旁边还堆放着一堆石子。21栋与23栋之间的绿化带被挖去了一半,空地处还停放着一辆挖掘机,旁边还有一堆沙子。此外,33栋与34栋之间的绿化带也被铲除。

  小区居民叶女士表示,今年春节过后不久,居委会就通过打电话或者入户走访的方式告诉他们,小区准备请物业来进行封闭式管理,那时他们都表示支持。可是到了四五月份,居民发现有挖掘机在铲除个别楼栋中间的绿化带,便出面阻止,“作为小区配套,这些绿化带本来面积就不大,现在再挖掉,以后怕连一点绿色都没有了。再说这些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要铲除也要征得我们同意。”他们还听说挖掉绿化带后准备建停车场,这更让居民生气,因为汽车尾气排放会污染小区环境。

 

  社区 拟引进物业管理 50%以上业主已同意

 

  东淮社区党总支黄书记表示,东霞新村目前没有物业管理,小区车太多,消防通道经常被堵住,应业主要求,他们准备引进物业管理。目前正在进行一期改造,涉及东霞新村20栋580多户居民。“经过业主委员会牵头,公告方案,并征求意见,超过50%的业主同意。拟将一部分绿化带上的大树保留,底下改铺嵌草砖,改作临时停车场。”

  黄书记还表示,他们已经将改造方案送区住建局和区行政执法局备案。“改造完后,个别地方不影响通行、不影响停车的前提下还会适当增加树木。”黄书记表示,他知道有少数居民有不同声音,但少数服从多数,他们采取大多数人的意见。“反对的只是少部分,多数人反对我们就不会做这个事情。”

 

  部门 小区绿地改建停车场 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

 

  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必须事先申请并获批后,相关单位才能动工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相关改造。市区主、次干道的绿化管理工作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而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归属辖区住建部门负责。

  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中第六项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十二条则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5年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中心市区既有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改造的指导意见》规定,停车设施改造原则上不得占用小区绿地,确需占用小区原有绿地的,须获得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并充分结合小区原有绿化环境,采用建绿篱车位、树荫车位、搭设花架等方式补偿绿化面积,充分利用空间,消除对绿地破坏后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若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委会要毁掉小区绿化带建停车场,必须依法办事。(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 陈钰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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