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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多部门公布2018年春季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泉州晚报  

   日前,泉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公布了泉州市2018年春季市直高中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幼儿园、小学、初中开学在即,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市教育局等部门重申,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学校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者陈丽萍 通讯员林远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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