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苏嫔嫔) 3月28日下午,备受瞩目的台商投资区百崎湖两大地块S2017-06号与S2017-07号地块正式进行拍卖!现场吸引了保利、阳光城、金茂、建发、城建国投、世茂、碧桂园、中骏、东海开发、新城控股、远洋、力达、联发等多家品牌房企参与竞拍。
土拍现场
最终,位于百崎乡后海村、里春村的S2017-06号地块由68号世茂以总价14.76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3059.68元/㎡。
地块详情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该地块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拍卖出让,宗地内所有住宅均应按照精装房进行销售,精装成本标准不得低于2000元/平方米,且宗地内所有商品住房(毛坯)预售备案均价应控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内,实施精装后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均价最多予以增加2000元/平方米以内,即精装限价13000元/㎡。
地块位置
S2017-06号宗地相关建设要求:
(1)宗地内的不可分割集中商业及不可分割商务办公应与整个项目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或提前竣工验收;宗地内的商品住宅在符合规定的预售条件,同时集中商业建设须达到地面标高±0.000后方可办理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预售或现售许可。
(2)宗地内的不可分割销售集中商业应于成交之日起27个月内满铺开业。
(3)宗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同时签订《S2017-06号宗地的集中商业如期开业履约监管协议》,并在一个月内缴纳宗地内不可分割集中商业的开业保证金2亿元(按现金或等值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待集中商业建成开业后,一次性给予返还(不计利息),未按时缴纳开业保证金的,不给予办理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预售或现售许可。若因竞得人单方面原因导致集中商业未能如期满铺开业的,则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直接扣除开业保证金2亿元;另,满铺开业时间每延迟1个月,竞得人应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月给出让人,直至满铺开业或收回土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