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国土资告字〔2018〕12号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31日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31日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5月3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6月1日15时00分在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设定保留价。
(二)应按《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设置在低层、有单独出入口,由宗地竞得者出资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无偿移交所在镇政府统筹使用,产权归镇政府所有;
(三)安置房要求:
1.宗地竞得者应在场地东南角提供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房两厅一卫50-70平方米占8.55%、两房两厅一卫/二卫70-90平方米占16.3%、三房两厅二卫100-120平方米51.25%、四房两厅二卫120平方米以上占23.9%)。提供的安置房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不低于该地块可售商品房的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安置的楼盘户型为南北朝向,不得设有东西朝向的套房,套房层高3米。安置房部分由政府按3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宗地竞得者应承担安置房部分有关税、费等)包干回购,宗地竞得者应提供安置房部分不动产销售发票。
2.回购房款支付方式:
①完成安置房选房,支付所选房总购房款的50%;
②完成安置房交房,支付所交房总购房款的95%;
③其余的5%作为防水渗漏保修金,在所有回购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未发现防水渗漏的问题后结清余款。
3.宗地竞得者应在安置房的一楼提供一间不低于23平方米的商铺(非沿街、产权为住宅)。
4.安置房在购买停车位与其他购房者享有同等待遇。
5.安置房室内外装修标准不低于该地块可售商品房装修标准。
6.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他商品房由竞得者按有关规定自行销售。
7.违约责任:(1)竞得者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之日起每月应支付给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过渡补助费24万元(12元/平方米/月)。(2)竞得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对房屋进行保修,用户自行装修部分和使用损坏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人:吴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0781482
0595—23585628
联系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