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18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一中学府校区、东海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等市区6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总共计划招收4220名高中新生,泉州十五中、泉州六中、泉州十一中、马甲中学、奕聪中学等市区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总共计划招收1950名高中新生。
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被录取后 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
泉州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实行招收保送生制度,泉州一中学府校区、东海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城东中学,泉州九中共拟招收320名保送生。保送生的推荐人选必须具有推荐学校学籍并在该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市直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鲤城区和丰泽区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某些方面具有特殊的学习天赋或学习潜能的特长生。
此外,泉州一中(学府校区、东海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四所学校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共354个,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学生。自主招生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至26日。
自主招生、保送生都必须参加2018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被招收学校录取后将不再参与市区中考切线录取招生。
6月12日起网上填志愿 至少要填一所中职学校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6月12日上午8点至16日下午6点,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通过设置个人邮箱,获取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由报名系统直接产生,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申请获得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
外县(市、区)回其户籍所在地(指鲤城、丰泽、洛江)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考生,不能填报泉州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的志愿。
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并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
泉州市区6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志愿分统招、定向两栏填报。其他省达标高中的志愿只统招一个栏目填报。
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志愿可以在“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和“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栏目中填报。
每个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高中阶段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市区6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划一半名额作为定向生指标
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按50%的比例划出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学、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按50%的比例划出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这市区6所省一级达标高中一共拟招收定向生1638人。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各区教育局、市直中学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普通高中分四个批次录取 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左右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1.“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民办高中等中学”录取。2.泉州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录取。4.民办高中录取。
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志愿优先原则。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
统招生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定向生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6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校区)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在降分数、降等级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果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泉州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按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泉州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
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左右。各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务必于7月31日前结束。(记者 曾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