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我中心将于2月11日上线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及全量数据信息迁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中心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窗口将于1月25日起至2月10日期间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部分业务根据系统上线要求,需提前暂停办理,具体暂停时间和业务事项如下:
(一)1月14日至2月10日,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转出业务。
(二)1月14日至2月10日,暂停受理委托冲还贷新增签约业务。
(三)1月14日至2月10日,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业务。
(四)1月12日起至2月10日,暂停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组合)贷款发放业务。
(五)1月26日至2月10日,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暂停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款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日在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延迟到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自动扣款,此次延迟扣款不会对借款人的征信造成影响。
(六)1月25日起至2月10日,暂停办理缴存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若缴存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承办银行将予以退回)。
二、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应提前安排汇缴2019年1月的住房公积金,以免无法及时为职工缴交。
(二)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于1月25日前办理,并注意错峰办理,避免拥挤排队。
(三)新系统上线时间若有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另行公告,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密切关注。
敬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公告时间调整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因新系统上线暂停业务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