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决定成立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通过6个月的整治,重点解决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市容环境等问题,初步形成自律自治、有效监管、即时执法的管理机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的住宅小区环境。
三大重点整治内容
据介绍,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全市住宅小区,包括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将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市容环境等三项整治。
在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中,主要整治:①消防管理,住宅小区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②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无水,自动喷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③初期扑救,未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未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较低;④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占用住宅小区内道路及其周边公共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⑤电动车充电,电动车门厅、走道、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在秩序管理整治行动中,主要整治:①停车秩序,住宅小区内外“僵尸车”, 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章停车,停车标志标线不明显,施划不科学,私自划线,违章设置地锁,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②占道经营,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及进出口占道经营,临街店铺“店外店”问题;③违章搭盖,住宅小区内违章搭盖,封闭采光口,住宅小区周边占用道路、空地及通道的违章搭盖问题,特别是影响消防车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在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中,主要整治:①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及周边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尤其是大面积陈旧性垃圾堆积、污水横流、废弃物未清理和卫生死角问题;②牛皮癣,住宅小区周边及小区内楼道、设施上张贴“牛皮癣”问题;③乱拉乱挂,电力及通讯线缆私拉乱挂,特别是电动车充电电线杂乱、垂直下拉,小区大排档及摊贩乱拉乱挂,小区外立面悬挂对市容影响较大物品;④违章广告,住宅小区外立面及周边道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指示牌、乱张贴,特别是占用公共道路设置户外广告问题。
四个实施步骤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整治行动将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即日起至4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将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任务、目标、保障和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4月11日至8月30日为摸排自查阶段,对整治行动涉及的内容开展地毯式摸排,其中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摸排,住宅小区周边及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由辖区指导村(居)委会组织排查。鼓励有条件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摸排自查情况由各地整治办汇总,并报市整治办备案。市整治办对摸排问题进行抽查,对摸排不彻底或隐瞒不报的,将予以通报,对因排查不到位引发事故或影响救援的要严肃问责。
5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不大的住宅小区隐患于6月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制定预案,逐项消除,8月底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要说明情况;9月底开展“回头看”,巩固阶段成果。
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市整治办组织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资源规划部门,电力企业,供水企业,燃气企业等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