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南安水头滨海御景城的孙女士遇到了烦心事,新买的房子正装修,却被城管部门告知加盖的阳台属于违建,被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据孙女士介绍,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业主。
孙女士在装修时,将4.8米高的楼层倒上水泥楼板,将一层分成两层,并自行在第二层外的过道上加盖了个阳台。据相关业主反映,开发商在出售时告知他们,可以通过这种加盖阳台的方式增加房屋面积,他们才买了房子,而如今他们讨要说法时,开发商却迟迟不肯露面。
昨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开发商给业主看的“样板房”是有阳台的
正在施工违建的阳台
【走访】“样品房”加盖了阳台却遭销售中心否认
记者在滨海御景城销售中心发现,销售中心展示的所有房屋模型确如孙女士所说,室内搭建两层后,在超出房屋范围外,又延伸加盖一个“阳台”。
“如果当初不是开发商承诺可以加盖,这个房子90平方米就有20多平方米的公摊,谁会去买?”孙女士拿出购房时销售人员展示的宣传单,上面的户型图确实包含了一个在入户门上方的阳台。但是,孙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中,平面图就没有这个延伸出来的阳台,内文也找不到任何开发商“允许自行搭建阳台”之类的承诺。
记者了解到,与孙女士面临相同问题的业主还有不少。在多位业主的带领下,记者在滨海御景城3期发现,11、15、16栋的业主或多或少已经和孙女士一样,在进行阳台加盖,有的已经加盖完成,有的正在施工。
随后,业主又带记者来到位于11栋18楼的“样品房”。记者看到,这是两间已经搭建好有延伸阳台的户型。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都是带我们来看这个样品房,现在销售中心已经不承认这个就是他们的样品房了,说是购房者自己装修好又退房的,但是问他们这层阳台是购房者自己加盖的还是开发商加盖的,他们又回答不出来。”
【回应】执法中队称加盖系违法销售中心说周五给业主答复
记者致电滨海御景城销售中心的肖经理,问他卖房时是否承诺业主可以自行改造加盖阳台,肖经理回答“嗯”。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解决方案时,肖经理表示老板还在协调,这周五会给业主们答复,至于其他疑问,现在皆不方便回答。
记者从水头执法中队获悉,占用公共区间如消防通道、通风井等进行搭建的行为是违法的,对原有外立面的改变必须考虑到横梁的承受力,否则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水头滨海御景城业主自行延伸搭建阳台,与原有规划审批文本不符,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责令他们进行整改。
【律师说法】若开发商存在重大过错业主可要求赔偿损失
记者咨询了福建方圆律师事务所的陈美珍律师。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有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说明和承诺,且该承诺对合同成立以及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未写入购房合同也视为合同的内容。此外,开发商所作出的承诺不能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为无效承诺。从这个事件来看,部分业主的改造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建议广大业主停止加盖阳台的行为避免损失扩大;已经改造的,若开发商存在重大过错,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记者李贵灵邹思敏黄奕群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