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不动产登记已开始使用公安机关编制并正式启用的标准地址。个人近期到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可先对家门口的二维码门牌进行拍照,避免可能的“多跑一趟”。
据悉,福建省公安厅等12个厅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应用的通知》(闽公综〔2019〕5号)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应用标准地址作为不动产登记地址。根据文件精神,近期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发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项目房屋首次登记时,应提交经公安机关核定的编制到户、室的标准地址证明材料;测绘作业单位在绘制房产分户图、宗地图时,应根据该房屋的二维码门牌核查不动产的坐落。目前,有关通知要求正在落实中。(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