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批准,向市财政上缴2018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935.81万元。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重大改革部署,坚持住房正确定位,不断优化资金使用,严格管控运营风险,狠抓服务质量提升,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最大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健康发展进程中的促进作用。
截至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从增值收益中累计提取并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0.94亿元,为我市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保障作用。(记者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