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白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19]30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蝠)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 ,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竟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自然源局2010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自然源局2010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16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17日17时00分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自然源局1913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应根据安溪县住建局《关于安溪县龙门镇美顶村M-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 安建[2019] 117号)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 须到账) ,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1号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竟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7794元/㎡ ,若项目进行精装修,精装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元/㎡,精装方案应提前报住建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精装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均价均予以增加2000元/㎡以内。同时,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可分期办理,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六)本次出让设有政府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须不低于政府保留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应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9%加收违约金。(八)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泉州银行安溪支行
账号: 000014718783012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资源局) : 0595-23234662 13860736265
王先生(龙门镇) : 13505035150
(十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自然源局20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3234662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