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科大福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及其配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晋江市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快推进国科大福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及其配套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国科大福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及其配套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依法启动征收,并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范围:国科大福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及其配套项目涉及罗山街道苏内社区、社店社区,灵源街道林口社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具体征收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2.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国科大福建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由晋江市科创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工作组,进入征收现场,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土地上房屋的,还将对房屋权属、面积、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三、自2020年6月9日晋江市科创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通告(晋科创指〔2020〕1 号)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一)办理户籍分户、入户;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四)设立或改变土地房屋租赁、抵押关系;
(五)对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装修;
(六)抢栽抢种花木、果树、种苗等地上附着物;
(七)挖掘、采掘活动;
(八)其他影响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活动。
四、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由晋江市科创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实施。
五、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社区和经济开发区予以张贴,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