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服务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即日起,在泉州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名单库正式启用,未在名单库内的不得在泉承接房屋鉴定业务。市住建局近日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共13家入库机构名单。2020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第1—8批在泉州行政区域内承担房屋鉴定检测业务的机构名单的通知》同时作废。
这13家机构分别是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诚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建振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荔建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要求,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应主动、及时告知泉州市住建局,并办理信息登记,作出书面承诺。机构跨省承担业务的,应向福建省住建厅备案,否则告知事项不予受理。未进行告知或告知未受理的,不得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鉴定业务,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无效。
市住建局对鉴定机构名单库内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已列入鉴定机构名单库的机构发生资质、人员等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向市住建局告知,申报变更内容。机构相关信息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jsj.quanzhou.gov.cn)实时查询为准。(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