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江区城管局根据举报,组织人员对万安街道某小区存在违法建设这一线索进行核查。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及卫片图像比对,发现该小区某栋楼顶层的一业主占据楼顶天台进行建设,建筑物为整体钢架结构,外部用玻璃封闭,共12处,业主自建作为阳光房使用。在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业主逾期仍未按要求改正。洛江区城管局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规定,依法函告泉州市洛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部分房屋进行权利限制,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将产权进行冻结。
洛江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产权被冻结的房屋,待违建部分整改到位,当事人方可向辖区执法中队提出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后,城管局将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冻结,恢复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下一步,洛江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置力度,同时优化升级违法建设治理手段,多措并举,有序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记者李心雨 通讯员钟雅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