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小区临街车位管理、天台斜屋面和其他公共部位漏水处理,以及日常物业服务瑕疵等不满意,市民阿进(化名)拖欠物业费数年。近日,鲤城区人民法院、鲤城区住建局、海滨街道、区物业协会共同组成矛盾纠纷调解小组介入,寻找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最大公约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业主拖欠物业费
遭物业公司起诉
阿进住在鲤城区一小区。该小区建成至今已有20余年了,风吹日晒下,小区一些公共设施老化,阿进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
此外,阿进还对临街车位管理、日常物业服务瑕疵等不满意。不满意的结果是,他从2020年1月1日起拒付物业服务费、车库管理费共计3万余元。
3万余元的费用,对物业公司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物业公司几经催讨无果,于是将阿进起诉到鲤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物业服务费、车库管理费及相应的违约金。
多部门联手调解
化解双方心结
“老旧小区的物业纠纷较多,此案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鲤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于是组建了一个调解小组,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小组的成员有区住建局、区法院、海滨街道、区物业协会。
调解会上,各方调解代表均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解释。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临街车位的管理问题属于小区自治范畴,应由业委会或物业方提供管理方案,交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再由物业方负责实施。目前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建议由街道联合社区加快业委会的组建工作。在未有明确的管理方案前,物业方应加强车辆的进出管理,对违规停放或长期占用车位的车辆采取贴单提醒、报相关部门协调等方式进行管理。关于公共部位漏水的问题,房屋防水有5年质保期,而该小区已建成20余年,不再适用质保条款。建议物业方找专业防水工程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报价,若金额较大的,可依照规定,采取提取公共维修资金的方式进行修缮。物业作为社会服务的先行方,更要带头服务好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与氛围。
针对小区业委会组建问题,海滨街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业委会已处于筹备阶段,街道将联合社区进一步加快组建工作,尽快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选举,让小区业主有“主心骨”。街道也将进一步监督物业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区公共部位和临街车位的管理工作。
区物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业主,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服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物业服务的好坏应是一个长期总体的综合评价,个别项目服务的瑕疵或某一阶段的服务瑕疵,不能认定为物业服务的根本性违约。
法官对双方诉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居中协调,并提出了调解建议:物业公司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应当虚心接受,并及时反馈。有办法解决的、在物业服务责任范围内的,应及时解决;在物业服务责任范围外的,想办法协助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业主和谐共处,对物业服务偶发的部分瑕疵,业主也会更加理解。小区已经建成20余年,大部分设施设备已超过质保期,年代久远难免存在老化、故障等问题,部分责任确实不属于物业企业。
双方达成调解
物业纠纷案调解率高
听了调解员的话语,阿进的一些疑问也有了答案。
最后,物业公司和业主达成了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表示不再向业主主张要求违约金,同时将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帮忙寻找性价比较高的防水修缮工程单位,并协调组织公共维修资金提取的表决,尽力帮业主解决困扰。业主对此表示认可,并将在一周内缴清欠缴的各类费用。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鲤城区住建局表示,该案的调解成功,避免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扩大。
据悉,鲤城区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创新运用“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方式,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示范裁判,推动类似纠纷集中协调化解。同时,定期召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研讨会,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不断优化物业服务合同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案件的审判质效。近三年来,该院诉前调解物业纠纷516件,审结物业纠纷494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449件,调撤率达90.89%。。(记者 黄墩良 许钹钹 通讯员 林永福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