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老旧小区,没有电梯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尤其是对住在高层的老人。然而,由于不同站位和考量,中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往往因加装电梯发生矛盾,邻里关系如若处理不当,将引发一系列民事、行政纠纷。
近日,鲤城区人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实质化解一起加装电梯行政许可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借鉴。
案情
因一户业主反对
加装电梯未通过
王某等小区业主住在泉州一处老旧小区,因没有电梯,他们上下楼非常不方便,尤其是不少人年纪渐长,每天上下楼成了烦恼。为此,加装电梯摆上了不少高层业主的议程。
之后,经过一系列的准备,王某等人向某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局)递交申请材料,申请加装电梯。自然资源局在审查材料时发现,王某等人的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公示栏等处公示期间,该单元楼一楼业主张某曾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据此,自然资源局对王某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不被受理,加装电梯受挫,王某等11名业主于是作为原告,将自然资源局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局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函。
调查 修改意见未被接受 低层业主坚决反对
那么,实情如何呢?
原来,张某认为依据王某等人的方案加装电梯后,将在采光、噪声、房屋安全等方面对其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且在其提出修改意见后,王某等人均拒不采纳。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审阅卷宗,查明案情。随后,为实质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邀请当地司法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参加案件调解,为各方当事人搭建通畅、高质的沟通渠道。
结果 优化加装电梯方案 再次申请获得准许
调解现场,在法官的主持下,各方深入交流,倾听彼此意见,探讨化解纠纷的最优方案。
最终,王某等11名业主同意修改加装电梯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加装电梯对低层住户张某生活的影响。同时,行政许可部门提出了关于加装电梯的相关专业意见,张某也表示理解中高层住户出入的难处。
近日,在各方不懈努力下,王某等11名业主与张某就加装电梯方案的修改方向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经过修改的加装电梯方案顺利完成了公示,王某等业主重新向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行政机关指导下补充完整材料。
经过审查,自然资源局向王某等11名业主出具了准许加装电梯的审查意见书。王某等人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并对法院实质化解纠纷、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举措表示诚挚感谢。(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