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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不动产登记 “税费同缴”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泉州晚报  

  “现在二手房过户办证太方便了!”3月6日,泉州市民许女士通过闽政通APP一次性缴交了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和交易税款,成功下载了相应的完税凭证和非税票据,并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自助打印领取了鲤城区某小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泉州成为全省首个通过“总对总”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城市。

 

  “税费同缴”服务是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税款、登记费、工本费等合并成一笔支付业务,实现“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系统自动清分入账(库)”。该项服务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启用服务后改变了不动产转移登记税款、登记费缴纳“两头跑”的传统模式,群众只需一次扫码,即可缴清二手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交易税款,压缩办理时间50%以上。

 

  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泉州市本级作为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试点地区,从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入手,深入推出“一窗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深化流程再造、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

 

  下一步,市资源规划局将督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依托省厅提供的“总对总”服务,进一步优化升级“税费同缴”服务,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快推行,力争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县级全覆盖的城市。(通讯员张玥 记者吴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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