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结合全市平均工资与区域最低工资划分梯度,规范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要求。
根据通知,本次缴存基数以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均工资99180元为测算依据,全市统一缴存基数上限24795元,单位、职工各按12%比例缴存,合计月缴存额上限5950元。该标准同步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下限按区域划分两类。泉州市直、鲤城、丰泽、晋江、石狮、惠安等区域最低缴存基数2195元,单位与个人各缴5%,每月合计最低缴存220元;安溪、永春、德化三地最低基数2045元,每月合计最低缴存204元。政策明确,职工月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核定缴存基数,高于标准则以实际月均工资作为基数。
本次缴存调整周期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可登录泉州市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调整表格,线下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基数变更,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简化单位调整流程,降低企业经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