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19年度一般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软件企业拓展市场补助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6月15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石狮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一条措施》指出,我市鼓励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设备提升技术,对新建或技改项目,按生产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6%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当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度生产设备购置额达到1亿元、2亿元以上且对我市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单家企业当年度补助限额分别提高到500万元、1000万元。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租赁设备,视同购置(改造)设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鼓励我市软件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业企业参与市外项目公开招标,对参与市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合同完成金额的2%给予奖励;已获得省、泉州市软件产业专项资金奖励的,在福建省、泉州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叠加给予2%的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一般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条件为:制造业(除印染企业外)或现代物流企业2019年购置生产设备投资额达到400万元(含税)以上〔服装制鞋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税)以上〕,所购置的生产设备已到位并投入生产。印染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详见《石狮市2019年度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政策申报指南》。软件企业拓展市场补助申报条件为:我市软件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业企业参与市外项目公开招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200万元以上;企业中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此期间实际履行合同收到款项已达到中标合同金额的60%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申报企业应对其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企业纳入环保、安全生产不良信用、涉黑涉恶等“黑名单”管理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扶持。(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