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扩展多种渠道 加强批后监管
●监管机制如何构成?
用地批后监管办公室转设为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处,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利用信息化手段,建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制定出台《厦门市出让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等。
●执法监察系统如何运作?
巡查人员通过集成有精确定位模块的平板电脑,采集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并自动与内业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对土地违法性质定性分析;内业管理平台则结合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进度,发送提示短信。
关键词1:监管机构
促进项目建设 防止土地闲置
2013年底,市国土房产局成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公室;今年5月,正式转设为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处,土地供后常态化监督工作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市国土房产局将依托不断完善的土地市场监测监管信息化系统和监管机制,增强土地批后监管的针对性,对开竣工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促进项目开工和全面建设、按时竣工,防止土地闲置。
同时,市国土房产局将强化土地批后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并在地籍调查、权籍登记、房地产预(现)售、在建工程转让、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等各个阶段,加强审查,强化监管作用。
关键词2:执法监察系统
实现执法流程全部网上完成
市国土房产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建成了厦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系统调用了厦门的行政区划、影像、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农转用、建设用地红线等,实现整个执法流程可全部网上完成,并且可跟踪、可追溯、可量化、可考评、可监督,有力提升了国土房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巡查人员通过集成有精确定位模块的平板电脑,能方便快捷地采集监管对象的人员、坐标、图像等基本信息,并自动与内业管理平台的规划、保护、审批、供地等数据进行实时比对,迅速准确地对土地违法性质做出定性分析。系统的内业管理平台则根据执法人员角色,结合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进度,实时或定时发送提示短信到巡查、核查、监督人员手机、平板电脑,推动共同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督促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
关键词3:履约保证金
规范实施办法 强化批后监管
我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要求受让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已经施行一年多。近日,市国土房产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厦门市出让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开发商等用地单位拿地后切实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按时开竣工,杜绝拿地迟迟不开工或不按时竣工的现象,防止浪费土地资源。
至于“保证”的内容,大体分为两类——是否按合同约定日期开竣工,工业、商服金融、总部经济、旅游酒店等经营性项目是否达到投资强度、业态、投产开业等产业招商要求。当然,具体保证事项由土地出让合同约定。
开工后凭《开工申报回执》,受让人可申请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开工项目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50%,且均施工达到±0.00时,受让人可申请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30%。剩下的20%则等到竣工之后,按合同约定退还。若存在开竣工时间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收缴延迟开竣工违约金。并且用地单位只有在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后,才能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分阶段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和收取违约金方式,使得批后监管进一步强化。
实行差异化的供地,确保地块物尽其用。图为软件园。(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