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新路与疏港通道立交工程爆破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海沧区海新路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
2019年6月2日0时至2020年5月31日24时。
二、限制内容
限制期间,封闭海新路(阳光路口至海沧货运通道口段),禁止车辆通行(仅允许摩托车、非机动车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通行)受限车辆请绕行海沧货运通道、青新隧道或霞飞路。
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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