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注意了,2018年续租第四批731户续租合同签订工作要开始了。
租户应在7月29日-7月30日上午到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办理。根据安排,7月29日上午8:30-11:30,高林居住区151户、湖边花园A区17户、湖边花园B区14户、万景公寓14户、虎仔山庄101户、前埔BRT1户进行办理。
7月29日下午3:00-5:00,观音山公寓28户、古楼公寓11户、华铃花园28户、杏北锦园居住区12户、海新阳光公寓85户进行办理。
7月30日上午8:30-11:30,城北小区1户、东方新城一期23户、东方新城二期3户、洋唐居住区41户、滨水小区201户进行办理。
【提醒】
申请家庭申请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可至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应帖子中查询具体时间,也可于即日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签订通知单》,并按通知单安排时间签订续租合同。(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