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市房屋事务中心获悉,市房屋事务中心的相关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公安局进行了对接和系统调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打印服务进驻“e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市民持本人身份证,通过“刷脸+刷身份证”,可在“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快捷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在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上,市民点击“住房租赁备案证明打印”,然后刷身份证和刷脸,就可以在自助机上点击“打印”。目前,在“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上备案过的租赁房源均可打印证明。本月底,随着相关业务的对接,将有更多房源可在该设备上打印。(记者 高金环)